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酸筍雞皮湯《這蘇爽的網紅人生》

TAG:現代、重生、網紅、娛樂圈、爽文、HE

文案:

淩南第一次直觀而深刻地意識到,2009年究竟意味著什麼——WiFi在國內還不流行,智慧機的用戶遠遠少於非智慧機,多少人買了蘋果手機也不過是用來接打電話。

如果說這還不夠讓她震撼的話,那麼只需要再想一想,2009年對一名網紅意味著什麼?

微博、微信都還沒有上線,淘寶模特照片俗的可以,PS只要能拉長腿不扭曲背景就能被稱作大神,至於網路直播,呵,那是什麼東西?

2009年的網紅產業,是多麼大的一片藍海市場,可以讓她任意馳騁。

心得:

這一篇文章其實很順的就看完了,只是看完了總覺得很彆扭

女主重生到2009年,微博還未風行的年代、觸控手機等產物還不是很發達的時候,網紅這個名詞還只適用於小模以及論壇知名的幾個大手。

 

女主前世是個知名網紅、小說作家,是個白富美,一朝重生到父母雙亡、親戚棄養的小孤女身上,沒有錢也沒有貌,還差點餓死。

女主一開始是用PS修淘寶店家的圖片,然後向店家自薦,修圖一張1500軟妹幣,等到有錢保養自己以後,買衣服拍穿搭貼在論壇上,用網路行銷手法用一篇文章就讓自己變成論壇裡的大神(問號臉)

修圖拍穿搭的同時,女主還在晉江寫小說,寫的是自己重生前寫過的小說(還好不是抄襲大神作品),寫一篇文就變大神(又來),女主寫完這一篇就沒再寫過小說了

寫完第一篇穿搭以後,女主之後的穿搭文都是自己挑衣服,然後向店家索取廣告費,一件一萬元RMB,有錢以後就找認識的駭客大神,讓他們想辦法寫出重生前有的軟體,前世是淘寶創造的軟體,重生後就變成女主團隊所創造的,然後再以800萬賣給淘寶,拿到800萬以後再讓駭客大神去編寫直播軟體,開始女主的直播世代

 

女主的發達史是一步一步的,有了重生前的經歷,她把重生後的生活過得非常傳奇,從小孤女變成大總裁,每次遇到事情總是可以安然度過。

 

在許多事情上女主很有想法,例如新聞中提到高二小女生寧願當網紅也不願念書時,女主會直播自己的念書過程,以直播公司總裁的身分告訴其他人,直播主不只是在鏡頭前賣弄自己美貌的模特兒,網紅界競爭力強大,須培養自己的能力、提高自己的素質才能夠在網紅界生存下來

 

女主從新聞裡發現自己需承擔的社會責任,付出努力去塑造正面的形象並試圖引導社會風氣,以身作則,先做了、成功了才對別人說明自己的想法,這部分的安排,我自己是還蠻認同的

 

不過文章裡有一點我就覺得安排的不恰當

 

女主拍了一部「坐上時光機!2分鐘看美國人衣著時尚的百年變遷。」

裡面有美國從1920年代到21世紀美國女性衣著的演變,女主透過代購從美國找了一些品牌拍了這部影片,放上微博後造成很大的迴響,許多人都想購買相同的衣服

 

女主不是一一說明這些衣服在哪裡可以買到,而是跟一間淘寶店家及代工廠合作,扒板後製作販賣,簡單來說就是同款

 

明明有正版的可以買,卻要自己扒板然後賣,沒有向正版買授權來改良,扒板販賣後的收入也不會回饋給原品牌,扒板也不註明出處(好讓原品牌來告XD)

 

女主有兩個網紅帳號,帳號一發出影片後,帳號二過幾週又發個高配版影片,直指帳號一發的影片以及店家賣的衣服是山寨,帳號二發的影片才是正版的,讓兩個帳號的粉絲在網路上互嗆,變成網路熱門以後又促成衣服的再次熱銷

 

裡面還有網友說:

「我看是美國人買不到淘寶,看我們都能買到又便宜又漂亮又質量好的衣服,自己只能去品牌裡買很貴的,自己生氣才酸我們是山寨的吧。」

這一部分的安排我覺得是這篇文的敗筆之一

其實這就跟現在網路常出現的「搬運」一樣,不問就將原作者的作品原封不動的搬運到別的網站,當原作者希望對方刪除時,有的人還會說他們是在做功德,幫忙增加原作者的知名度

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大概只在需要時才會出現

當賣東西需要抄襲版型時,版權不需要出現,因為大家都這樣做

當作者/設計者創造出作品需要販售版權時,IP就變得非常重要,一部小說可以賣好幾百萬有沒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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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en 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